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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第十八期    發行日期:2014/02/15
網絡視聽節目新規範
出處:大陸網絡視聽節目管理司    日期:1/20/2014
【大陸】

 

近日,針對部分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在題材選擇、節目內容、製作資質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完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補充通知》,旨在進一步完善管理,營造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防止內容低俗、格調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的網絡視聽節目對社會產生不良影響。

《補充通知》強調,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要履行好開辦主體的職責,嚴把播出關,製作播出適合網絡傳播、體現時代精神、弘揚真善美、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從事生產製作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的機構,應依法取得廣播影視行政部門頒發的《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不得播出未取得《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許可證》機構製作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個人製作並上傳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由轉發該節目的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履行生產製作機構的責任。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單位只能轉發已核實真實身份資訊並符合內容管理規定的個人上傳的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不得轉發非實名用戶上傳的此類節目。

《補充通知》要求,各地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加強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的管理,對生產製作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的主創人員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加強網絡劇、微電影選題管理,確保所選題材積極健康向上。同時,採取舉辦創作座談會、開展優秀節目評比、行業自律和文藝批評等方式,引導主創人員自覺堅持正確導向。

《補充通知》規定,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上網播出前應完成節目資訊備案;上網播出後,群眾舉報或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發現節目內容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要立即下線。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生產製作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節目內容違反廣播影視有關管理規定的,主管部門要按照《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0127月,原廣電總局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網絡劇、微電影等網絡視聽節目管理的通知》。針對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研究制訂了《補充通知》。



影響首頁 | 中華民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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