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4月29日舉辦民國102年度金鐘獎公聽會,邀請影視業界討論金鐘獎修訂方向,會中有業者建議,金馬獎、金曲獎都有新人獎,唯獨金鐘獎沒有,為培育人才、獎勵後進,應在金鐘獎中增設「新人獎」。
往年在金鐘獎頒獎典禮中,常有金鐘獎戲劇類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出現以第一部作品拿下金鐘獎,新人打敗資深演員的爭議。例如,演員黃河18歲時以《危險心靈》擊敗戴立忍、夏靖庭等人稱帝,吳政迪15歲時以《情義月光》從張晨光等人手中抱走男主角獎,趙又廷以《痞子英雄》擊敗同劇的周渝民及演員張世。
雖然業者樂見金鐘獎增設新人獎,但仍然需要有整體規範,會上業者也提出,「新人的定義為何?」、「男配、女配是否可報名新人獎?」、「迷你劇集和連續劇新人獎是否有分開必要?」以及「之前曾演電影,但第一次演電視劇算不算新人?」等。主席朱文清也認為:「鼓勵新人的立場是很好,但仍要看整體做考量。」會後彙整業界意見再上報文化部。
製作人張曼娜表示,演藝圈需要活水,電影有台北電影節、金馬獎,都有新人獎,電視人卻只有金鐘獎。三立副總張正芬表示,讓新人有舞台,更有機會創造明日之星。製作人柯宜勤表示,演員斷層嚴重,能鼓勵新人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