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具體規範契約事項,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與專業協會及律師事務所合作,訂立「影視製作技術」及「影視編劇」承攬暨委任契約範本,協助影視產業工作者了解契約內容及意旨,在契約自由及資訊對等前提下締結契約。
該契約係參據111年3月21日由文化部發布之《文化藝術工作者承攬暨委任之契約指導原則》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範所訂立,相關契約範本已公告於文化部官網(www.moc.gov.tw),路徑為:「便民服務-文化藝術工作者契約範本專區」,歡迎各界參考使用,共同打造友善工作環境。
■指導贊助: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發行人:汪威江■總編輯:汪野 ■主責編輯:力華.項俊超 ■編務委員: ■資訊提供:天廣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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