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行之有年大陸電視劇在台播出送審時,需檢附大陸廣電總局核發的播出許可證明,此規定當初設定的原因,旨在防堵非法版權的圖利行銷,增加合法業者的權益保障,其立意良好出發點無可厚非,因而長期以來已形成共識。
然而自大陸新媒體平台崛起,近年來更積極推動節目內容的製作生產,有不少題材創新的優秀作品出現,然而由於大陸廣電總局對視頻網站產製節目,並無送審發給播出許可證的作業,因而缺少證明不符影視局長期以來的規定,故而許多的優質「網劇」無法在傳統電視頻道播出,雖說此舉方便了坊間視頻網站因節目不必送審,而可與大陸跟播(晚24小時即可播出),觀眾可依喜惡在第一時間選擇收視,但相對卻與傳統電視收視觀眾無緣。
科技進步帶動了產業的發展,改變了許多的模式,為了克服此間的問題,廣電公會曾利用許多場合機會,向大陸廣電總局建議網劇發給播出許可證明事宜,現大陸廣電總局宣布自6/1起,對網路劇片發放行證許可,且由上海市廣電局對網路劇「星漢燦爛」發出(滬)網劇審字(2022)第001號網路劇片發行許可證,多年以來問的題已迎刃而解。
然而在業者向影視局了解時,影視局回覆,因其註明節目類型為網路劇,故目前仍不接受審查,唯依大陸地區廣播電視節目進入台灣地區或在台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第2條第四款有對廣播電視節目涵蓋網路廣播電視平台,本會提出建議主管機關,再行討論大陸網劇送審事宜,儘速將網劇納入審查範圍,除可使傳統電視有機會播放優質節目外,也能真正落實陸劇審查的本意,避免視頻網站可單一隨意播放造成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