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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別:復刊第74期    發行日期:2022/06/15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議題報導注意事項」
出處:衛生福利部    日期:6/15/2022
【台灣】

 

檢附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議題報導注意事項」1份,請 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22.6.13通傳內容決字第11100304280號函辦理。

 

身心障礙者議題報導注意事項

進行任何公開宣傳活動或發布新聞稿時,應注意所使用的文字將影響社會大眾如何看待身心障礙者。 正面且中性持平的報導,不僅可以提升社會大眾的障礙意識,且能協助社會大眾瞭解身心障礙者也能為自己的事情決定並負責。

一、 採訪前的確認事項

(一) 確認報導事件內容與身心障礙議題是否相關, 如果沒有,請不要於報導中強調當事人身心障礙的身分。如:一名男子吃霸王餐而鬧上警局,該事件與他是否為身心障礙者無關,因此不建議於報導中表示該男子為身心障礙者,但如果是導盲犬使用者,因導盲犬遭到餐廳拒絕入內用餐,則可以考慮提及該使用者為視覺障礙者。

(二)如果報導的內容涉及敏感或爭議性, 請完善保護受訪者或被報導者的個人資訊。

(三)確認有依受訪者或活動參與者需求提供適切服務。 如:手語翻譯、同步聽打(針對各類身心障礙者的特質與需求可參考《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

(四) 報導身心障礙議題時, 請邀請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代表團2體,並確認有提供身心障礙者為自己發聲的機會。

二、 採訪時的確認事項

(一) 事先詢問並尊重身心障礙者本人的受訪意願。

(二) 向受訪者清楚說明採訪的目的及內容。

(三) 詢問身心障礙者本人,希望別人如何稱呼他、如何描述他的障礙。

(四) 採訪及互動過程中,以身心障礙者本人為主體,並確保給予足夠的話語權。

(五) 如需透過手語翻譯或其他協助訪問身心障礙者時,採訪者應直接向身心障礙者提問,而非向身旁的支持者(如:手語翻譯員)提問。

(六) 口罩往往會影響聽覺障礙者接收資訊,因此針對手語使用者及讀話者,採訪者應將口罩取下並維持社交距離。

(七) 受訪者個人資料的露出, 應尊重本人意願,並予以保護。

(八) 如需照片露出,需徵得本人同意,並保護其形象。

(九) 如有敏感之新聞事件,應保護本人隱私。

三、 報導時的確認事項

(一) 如身心障礙者同意揭露姓名,請將姓名優先於障礙類別3及程度之前,以人為主體進行報導。

(二) 提到非身心障礙者時,請盡量避免使用「正常人」、「一般人」,而是以「非身心障礙者」作為取代,以免加深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

(三) 不論是身心障礙者或非身心障礙者皆有其優點、缺點、夢想及願望,在報導當中,請持平且真實報導,而非過度誇大身心障礙者的優點或缺點、過於描繪身心障礙者對於實現夢想的超凡能力或塑造孤立無援、依賴他人的形象。

(四) 於報導或露出障礙議題時,請避免使用聳動的話語或標題。

(五) 於報導或露出障礙議題時,請避免使用宗教或文化的刻板印象來解讀。

(六) 報導或露出障礙議題時,請避免使用情緒性文字(如:可憐、不幸)、 過於悲情的背景音樂。

(七) 於報導或露出障礙議題時,請使用合宜的圖片來傳遞訊息。

(八) 於報導或露出障礙議題時, 請包含展現多種身心障礙者

的樣態,避免類化單一障礙者的意見或過於簡化障礙議4題。

(九) 如果對於報導內容不熟悉,請諮詢身心障礙者或及其代表團體。

四、 身心障礙專有名詞

報導的過程當中,使用合宜的文字及正確的詞彙,不僅可以提升社會大眾的障礙意識,也可以使身心障礙者感到被理解與尊重。如:社會大眾往往不清楚在什麼樣的情境下應該要稱「手語翻譯員」、又在什麼樣的情境下要稱「手語老師」,然而如果可以透過媒體的露出或報導,協助社會大眾瞭解手語翻譯員的任務是透過手語協助聽人與聽覺障礙者溝通,而手語老師則是教導手語的人,如此一來, 大家就能在正確的情境使用合宜的文字,進而促進彼此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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