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
經過大量考察調研和深入研究,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商聯)於3月25日發佈了《中國商業聯合會關於下達2020年第二批團體標準項目計畫的通知》,檔要求由中國商業聯合會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中國商聯媒購委)牽頭起草制定行業內首部中國性社團標準《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技術歸口于中國商聯媒購委。
這意味著首部中國性直播電商標準將出台,直播帶貨將有規可循、有據可依,正式迎來標準化發展。標準化“遊戲規則”將助力新生業態提質增效,結束野蠻生長,實現精耕細作。
中國商聯媒購委副會長、《標準》制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韓良晨說,在新經濟快速發展的背景下,直播帶貨成了新風口,從央視主持人、各級政府領導變身主播“帶貨”。據商務部統計,今年一季度,中國電商直播超過400萬場,網路零售對消費的促進作用進一步提升。作為新生業態發展迅猛,“直播帶貨”(名星代言)繞過了經銷商等傳統中間管道,直接實現了商品和消費者對接,這種模式既有電視購物的節目形式,也有網路購物的邀約資訊,還有廣告代言的表現存在,主播身兼經營者、發佈者、代言人等多重角色。
由於監管滯後,直播行業沒有門檻,主播素質良莠不齊,致使三俗充斥網路、虛假誇大宣傳成風、假冒三無產品氾濫、售後服務難以保障,成為消費者投訴重災區,網紅經濟爆發式增長帶來的諸多問題日益凸顯,亟待規範。
中國商聯媒購委副秘書長、標準工作組組長孫之升指出,“直播帶貨”是網路流行語的通俗大眾叫法,其術語定義一直存在爭議,這樣的叫法在商業術語中並不恰當,也不合適,更不嚴謹。有人認為“直播帶貨”屬於商業廣告,也有人認為屬於有償表演,但專家們認為,“直播帶貨”和電視購物一樣,存在邀約銷售行為。既然“帶貨”因此作為一種商貿流通新生業態,該業態定義為“直播購物”更為科學。網路直播並非法律盲區,帶貨主播不能信馬由韁,直播平台也不能無所作為,應以《標準》加大對直播購物的法律約束和誠信約束,特別是明晰平台和主播的責任。因此,“直播帶貨”怎麼播?如何帶?尚需用專業、嚴謹的標準來厘清和界定。
孫之升強調,如何實現直播購物的可持續發展,保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制訂系列完善的技術標準,形成行政單位依法處理的依據,成為《標準》起草制定考慮的重點。中國商聯媒購委已經組織業內專家、學者以及企業的代表、職能部門代表進行過多次線上研討會,目前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該標準將對行業術語和定義、“帶貨”產品的商品品質、直播場景軟硬體要求、網路主播的行為規範、MCN機構的服務規範、行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內容發佈平台合規性、產業孵化器和培訓機構的准入條件、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都做出規範要求,為直播購物行業設門檻、劃底線、樹標準、立規範。《標準》實施後,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由不規範走向規範,不僅將打破制約直播購物行業發展的標準化瓶頸,更會使整個行業迎來一次新的洗牌。
強化直播購物標準化建設,才能促使這種新模式走上規範化發展的快車道,推動社會經濟發展。通過《標準》的制定實施,將引領和規範我國直播購物和網路購物行業的發展方向,有效杜絕直播行業亂象、重塑行業生態,全面規範直播購物這一特殊流通領域的市場秩序,提升新零售行業的技術管理水準,維護行業內規模規範企業和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通過《標準》的制定實施,對於直播購物行業有了更嚴格的規定,行業發展有法規可依,對於解決目前市場亂象將有明顯效果。《標準》實施後,企業要想生存就必須由不規範走向規範,不僅將打破制約直播購物行業發展的標準化瓶頸,更會使整個行業迎來一次新的洗牌。
下一步,中國商聯媒購委將加大直播購物行業通報力度,加大和公安部、商務部、工信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廣電總局、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職能部門的聯動力度,建立黑名單制度和全民監督獎勵制度,推動直播購物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