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大陸】
2019年1月4日,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發佈《網路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及《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兩份文本從機構把關和內容審核兩個層面為規範短視頻傳播秩序提供了依據。《網路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對平臺應遵守的總體規範、帳戶管理、內容管理和技術管理規範提出了20條建設性要求
;《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面向短視頻平臺一線審核人員,針對短視頻領域的突出問題,提供了操作性審核標準100條。《網路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及《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標準細則》的發佈必將有助於進一步規範短視頻傳播秩序。
《網路短視頻平臺管理規範》
一、總體規範
1、開展短視頻服務的網路平臺,應當持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AVSP)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資質,並嚴格在許可證規定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
2、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積極引入主流新聞媒體和黨政軍機關團體等機構開設帳戶,提高正面優質短視頻內容供給。
3、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建立總編輯內容管理負責制度。
4、網路短視頻平臺實行節目內容先審後播制度。平臺上播出的所有短視頻均應經內容審核後方可播出,包括節目的標題、簡介、彈幕、評論等內容。
5、網路平臺開展短視頻服務,應當根據其業務規模,同步建立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的審核員隊伍。審核員應當經過省級以上廣電管理部門組織的培訓,
審核員數量與上傳和播出的短視頻條數應當相匹配。原則上,審核員人數應當在本平臺每天新增播出短視頻條數的千分之一以上。
6、對不遵守本規範的,應當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二、上傳(合作)帳戶管理規範
1、網路短視頻平臺對在本平臺註冊帳戶上傳節目的主體,應當實行實名認證管理制度。對機構註冊帳戶上傳節目的(簡稱PGC),應當核實其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資訊;對個人註冊帳戶上傳節目的(簡稱UGC),應當核實身份證等個人身份資訊。
2、網路短視頻平臺對在本平臺註冊的機構帳戶和個人帳戶,應當與其先簽署體現本《規範》要求的合作協定,方可開通上傳功能。
3、對持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PGC機構,平臺應當監督其上傳的節目是否在許可證規定的業務範圍內。對超出許可範圍上傳節目的,應當停止與其合作。未持有《資訊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的PGC機構上傳的節目
,只能作為短視頻平臺的節目素材,供平臺審查通過後,在授權情況下使用。
4、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建立“違法違規上傳帳戶名單庫”。一周內三次以上上傳含有違法違規內容節目的UGC帳戶,及上傳重大違法內容節目的UGC帳戶,平臺應當將其身份資訊、頭像、帳戶名稱等資訊納入“違法違規上傳帳戶名單庫”。
5、各網路短視頻平臺對“違法違規上傳帳戶名單庫”實行資訊共用機制。對被列入“違法違規上傳帳戶名單庫”中的人員,各網路短視頻平臺在規定時期內不得為其開通上傳帳戶。
6、根據上傳違法節目行為的嚴重性,列入“違法違規上傳帳戶名單庫”中的人
員的禁播期,分別為一年、三年、永久三個檔次。
三、內容管理規範
1、網路短視頻平臺在內容版面設置上,應當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正向議題設置,加強正能量內容建設和儲備。
2、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履行版權保護責任,不得未經授權自行剪切、改編電影、電視劇、網路電影、網路劇等各類廣播電視視聽作品;不得轉發UGC上傳的電影、電視劇、網路電影、網路劇等各類廣播電視視聽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機構提供的版權證明的情況下,也不得轉發PGC機構上傳的電影、電視劇
、網路電影、網路劇等各類廣播電視視聽作品片段。
3、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遵守國家新聞節目管理規定,不得轉發UGC上傳的時政類、社會類新聞短視頻節目;不得轉發尚未核實是否具有視聽新聞節目首發資質的PGC機構上傳的時政類、社會類新聞短視頻節目。
4、網路短視頻平臺不得轉發國家尚未批准播映的電影、電視劇、網路影視劇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國家明令禁止的廣播電視節目、網路節目中的片段。
5、網路短視頻平臺對節目內容的審核,應當按照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和中國網路視聽節目服務協會制定的內容標準進行。
四、技術管理規範
1、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合理設計智慧推送程式,優先推薦正能量內容。
2、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採用新技術手段,如用戶畫像、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等,確保落實帳戶實名制管理制度。
3、網路短視頻平臺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機制,採用技術手段對未成年人線上時間予以限制,設立未成年人家長監護系統,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視頻。
《網路短視頻容審核標準細則》100條
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基本標準
(一)《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10條標準。
(二)《網路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第四章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條所列94條標準。
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具體細則
依據網路短視頻內容審核基本標準,網路播放的短視頻節目,及其標題、名稱、評論、彈幕、表情包等,其語言、表演、字幕、背景中不得出現以下具體內容(常見問題):
(一)攻擊我國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內容
1、調侃、諷刺、反對、謾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和文化以及國家既定重大方針政策的,如(略);
2、對憲法等國家重大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進行曲解、否定、攻擊、謾駡,或對其中具體條款進行調侃、諷刺、反對、謾駡的;
3、削弱、背離、攻擊、詆毀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如(略);
4、對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所實行的重大方針政策進行調侃、否定、攻擊的,如(略);
5、篡改、娛樂化解讀我國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中的特定名詞稱謂的,如(略);
(二)分裂國家的內容
6、反對、攻擊、曲解“一個中國”“一國兩制”的;
7、反映台獨、港獨、藏獨、疆獨等的言行、活動、標識的,包括影像資料、作品、語音、言論、圖片、文字、反動旗幟、標語口號等各種形式(轉播中央新聞單位新聞報導除外);
8、持有台獨、港獨、藏獨、疆獨等分裂國家立場的藝人及組織團體製作或參與制作的節目、娛樂報導、作品宣傳的;
9、對涉及領土和歷史事件的描寫不符合國家定論的,如(略);
(三)損害國家形象的內容
10、貶損、玷污、惡搞中國國家和民族的形象、精神和氣質的,如(略);
11、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惡搞等方式侮辱國旗、國徽的;在不適宜的娛樂商業活動等場合使用國旗、國徽的;
12、篡改、惡搞國歌的;在不適宜的商業和娛樂活動中使用國歌,或在不恰當
的情境唱奏國歌,有損國歌尊嚴的,如(略);
13、截取党和國家領導人講話片段可能使原意扭曲或使人產生歧義,或通過截取視頻片段、專門製作拼湊動圖等方式,歪曲放大展示党和國家領導人語氣語意語態的;
14、未經國家授權或批准,特型演員和普通群眾通過裝扮、模仿党和國家領導人形象,參加包括主持、表演、演講、擺拍等活動,謀取利益或嘩眾取寵產生不良影響的(依法批准的影視作品或文藝表演等除外);
15、節目中人物穿著印有党和國家領導人頭像的服裝鞋帽,通過抖動、折疊印有頭像的服裝鞋帽形成怪異表情的;
(四)損害革命領袖、英雄烈士形象的內容
16、歪曲、醜化、褻瀆、否定革命領袖、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如(略);
17、不當使用及惡搞革命領袖、英雄烈士姓名、肖像的,如(略);
(五)洩露國家秘密的內容
18、洩露國家各級黨政機關未公開的檔、講話的,如(略);
19、洩露國家各級黨政機關未公開的專項工作內容、程式與工作部署的,如(略);
20、洩露國防、科技、軍工等國家秘密的,如(略);
21、私自發佈有關党和國家領導人的個人工作與生活資訊、党和國家領導人家庭成員資訊的;
(六)破壞社會穩定的內容
22、影響公共秩序與公共安全的群體性事件的,如(略);
23、傳播非省級以上新聞單位發佈的災難事故資訊的,如(略);
24、非新聞單位制作的關於災難事故的影響、後果的節目的,如(略);
(七)損害民族與地域團結的內容
25、通過語言、稱呼、裝扮、圖片、音樂等方式嘲笑、調侃、傷害民族和地域感情、破壞安定團結的,如(略);
26、將正常的安全保衛措施渲染成民族偏見與對立的,如(略);
27、傳播可能引發誤解的內容的,如(略);
28、對獨特的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獵奇渲染,甚至醜化侮辱的,如(略);
29、以贊同、歌頌的態度表現歷史上民族間征伐的殘酷血腥戰事的,如(略);
(八)違背國家宗教政策的內容
30、展示宗教極端主義和邪教組織及其主要成員的活動,以及他們的“教義”與思想的,如(略);
31、不恰當地比較不同宗教、教派的優劣,可能引發宗教、教派之間矛盾和衝突的,如(略);
32、過度展示和宣揚宗教教義、教規、儀式內容的,如(略);
33、將宗教極端主義與合法宗教活動混為一談,將正常的宗教信仰與宗教活動渲染成極端思想與行動,或將極端思想與行動解釋成正常的宗教信仰與宗教活動的,如(略);
34、戲說和調侃宗教內容,以及各類惡意傷害民族宗教感情言論的;
(九)傳播恐怖主義的內容
35、表現境內外恐怖主義組織的,如(略);
36、詳細展示恐怖主義行為的,如(略);
37、傳播恐怖主義及其主張的,如(略);
38、傳播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通過自焚、人體炸彈、打砸搶燒等手段發動的暴力恐怖襲擊活動視頻(中央新聞媒體公開報導的除外),或轉發對這些活動進行歪曲事實真相的片面報導和視頻片段的,如(略);
(十)歪曲貶低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內容
39、篡改名著、歪曲原著精神實質的,如(略);
40、顛覆經典名著中重要人物人設的,如(略);
41、違背基本歷史定論,任意曲解歷史的,如(略);
42、對歷史尤其是革命歷史進行惡搞或過度娛樂化表現的,如(略);
(十一)惡意中傷或損害人民軍隊、國安、員警、行政、司法等國家公務人員形象和共產黨黨員形象的內容
43、惡意截取執法人員執法工作過程片段,將執法人員正常執法營造成暴力執法效果的;
44、傳播未經證實的穿著軍裝人員打架鬥毆、集會、遊行、抗議、上訪的;
45、正面展現解放軍形象時用語過度誇張的,如(略);
(十二)美化反面和負面人物形象的內容
46、為包括吸毒嫖娼在內的各類違法犯罪人員及黑惡勢力人物提供宣傳平臺,著重展示其積極一面的;
47、對已定性的負面人物歌功頌德的,如(略);
(十三)宣揚封建迷信,違背科學精神的內容
48、開設跳大神、破太歲、巫蠱術、紮小人、道場作法頻道、版塊、個人主頁,宣揚巫術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的;
49、鼓吹通過法術改變人的命運的,如(略);
50、借民間經典傳說宣揚封建迷信思想的;
(十四)宣揚不良、消極頹廢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的內容
51、宣揚拜金主義和享樂主義的,如(略);
52、展示違背倫理道德的糜爛生活的,如(略);
53、宣傳和宣揚喪文化、自殺遊戲的,如(略);
54、展現同情、支持婚外情、一夜情的;
(十五)渲染暴力血腥、展示醜惡行為和驚悚情景的內容
55、表現黑惡勢力群毆械鬥、兇殺、暴力催債、招募打手、雇兇殺人等倡狂行為的;
56、細緻展示兇暴、殘酷的犯罪過程及肉體、精神虐待的,如(略);
57、細緻展示吸毒後極度亢奮的生理狀態、扭曲的表情,展示容易引發模仿的各類吸毒工具與吸毒方式的,如(略);
58、細緻展示酗酒後失控狀態的,如(略);
59、細緻展示老虎機、推幣機、打魚機、上分器、作弊器等賭博器具,以及千術、反千術等賭博技巧與行為的;
60、展現過度的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對普通觀看者可能造成強烈感官和精神刺激,從而引發身心驚恐、焦慮、厭惡、噁心等不適感的畫面、臺詞、音樂及音效的,如(略);
61、宣揚以暴制暴,宣揚極端的復仇心理和行為的,如(略);
(十六)展示淫穢色情,渲染庸俗低級趣味,宣揚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戀觀的內容
62、具體展示賣淫、嫖娼、淫亂、強姦等情節的;
63、直接展示性行為的,如(略);
64、視頻中出現色情推廣的,如(略);
65、展示呻吟、叫床等聲音、特效的;
66、以獵奇宣揚的方式對境外“紅燈區”進行拍攝的;
67、展現有性交易內容的夜店、洗浴按摩場所的;
68、表現和展示非正常的性關係、性行為的;
69、展示和宣揚不健康的婚戀觀和婚戀狀態的;
70、宣揚和炒作非主流婚戀觀的;
71、以單純感官刺激為目的,集中細緻展現接吻、愛撫、淋浴及類似的與性行為有關的間接表現或暗示的,包括裸露或長時間聚焦胸部、臀部等部位,聚焦走光、偷拍、凸點,渲染戀足、原味絲襪等性癖好;
72、有明顯的性挑逗、性騷擾、性侮辱或類似效果的畫面、臺詞、音樂及音效的,如(略);
73、展示男女性器官,或僅用肢體掩蓋或用很小的遮蓋物掩蓋人體隱秘部位及衣著過分暴露的;
74、使用粗俗語言,展示惡俗行為的,如(略);
75、以隱晦、低俗的語言表達使人產生性行為和性器官聯想的內容的;
76、以成人電影、情色電影、三級片被審核刪減內容的影視劇的“完整版”“未刪減版”“未刪節版”“被刪片段”“彙集版”作為視頻節目標題、分類或宣傳推廣的;
77、以偷拍、走光、露點及各種挑逗性文字或圖片作為視頻節目標題、分類或宣傳推廣的,如(略);
78、使用易引發性聯想的文字作為標題的,如(略);
(十七)侮辱、誹謗、貶損、惡搞他人的內容
79、侮辱、誹謗、貶損、惡搞歷史人物及其他真實人物的形象、名譽的;
80、貶損、惡搞他國國家領導人,可能引發國際糾紛或造成不良國際影響的;
81、侮辱、貶損他人的職業身份、社會地位、身體特徵、健康狀況的,如(略);
(十八)有悖於社會公德的內容
82、以惡搞方式描繪重大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戰爭等災難場面的;
83、以肯定、贊許的基調或引入模仿的方式表現打架鬥毆、羞辱他人、污言穢語的,如(略);
84、為違背公序良俗或遊走在社會道德邊緣的行為提供展示空間的,如(略);
(十九)不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內容
85、表現未成年人早戀的,以及抽煙酗酒、打架鬥毆、濫用毒品等不良行為的,如(略);
86、人物造型過分誇張怪異,對未成年人有不良影響的,如(略);
87、展示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形象的動畫、動漫人物的性行為,或讓人產生性妄想的,如(略);
88、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或者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如(略);
(二十)宣揚、美化歷史上侵略戰爭和殖民史的內容
89、宣揚法西斯主義、極端民族主義、種族主義的,如(略);
90、是非不分,立場錯位,無視或忽略侵略戰爭中非正義一方的侵略行為,反而突出表現正義一方的某些錯誤的;
91、使用帶有殖民主義色彩的詞彙、稱謂、畫面的,如(略);
(二十一)其他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社會道德規範的內容
92、將政治內容、經典文化、嚴肅歷史文化進行過度娛樂化展示解讀,消解主流價值的;
93、從事反華、反黨、分裂、恐怖活動的特定組織或個人製作或參與制作的節目,及其開設的頻道、版塊、主頁、帳號的;
94、違法犯罪、醜聞劣跡者製作或參與制作的節目的;
95、侵犯個人隱私,惡意曝光他人身體與疾病、私人住宅、婚姻關係、私人空間、私人活動的,如(略);
96、對國家有關規定已明確的標識、呼號、稱謂、用語進行濫用、錯用的,如(略);
97、破壞生態環境,虐待動物,捕殺、食用國家保護類動物的,如(略);
98、展示個人持有具有殺傷力的危險管制物品的,如(略);
99、在節目中植入非法、違規產品和服務資訊的,如(略);
100、其他有違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的。